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" 君主降赦,无疑破坏法制,属不合理措施.而将君主的恩赦纳入律令规范,使君权有所约束,不致漫无节制.应视为不合理措施的合理化过程。但恩赦又是皇帝个人专属的恩德,因此,终究无法将恩赦完全法制化。
自武后以降.恩赦已非单纯皇帝的恩德,而是皇帝统治广土众民、贯彻皇权的必要手段,如武后行新政、德宗行“两税法”等关涉国计民生的重大政策.必藉恩赦以广被四方.下达万民。晚唐时.恩赦愈来愈难以落实,依附在赦令之上的政策,自然无从施行,皇权不断萎缩.大唐帝国遂土崩瓦解。 本书通过对北朝隋唐恩赦制度的研究,分析中国中古皇权的性质,并且指出皇权是如何得以贯彻.帝王统治如何得以落实。" |